揚子晚報訊 (通訊員 盛蕾劉勛 記者 賈曉寧)1991年出生的李洋,為人很聰明活絡,2010年與幾個朋友成立了一家公司,後李洋一個人負責公司的總體運營。之後,他招了六個業務員和一個客服,並招聘了黃少偉作為總經理,負責管理業務員。李洋公司銷售的軟件,功能是提升企業在百度引擎中的排名,作為代理,李洋能拿到30%的銷售款。代理軟件一兩年的時間,李洋覺得成本太高,賺不了多少錢,萌生了自己開發類似軟件的想法。
  說乾就乾,李洋將自己的軟件命名為第一名,意思是可以將你的排名置頂百度,自己也成為這個軟件行業的龍頭老大。隨後,李洋在網上認識了軟件編程員王傑,將軟件開發的架構告訴王傑,並支付了20000元的開發費,每個月5000元的軟件維護費。這款名為“第一名”的軟件,是將客戶的關鍵詞放到百度搜索引擎里,將客戶的關鍵詞提升到百度首頁,提高客戶的瀏覽量。實際上,這款軟件就相當於一個作弊器,模擬點擊,使客戶的點擊量增大,從而提高客戶的百度搜索排名。軟件分為免費版、個人版、專業版和企業版,價格從1000到6000元不等,並可以充值延長服務期限。經過簡單的培訓,公司所有人不再銷售原來的軟件,轉而銷售“第一名”軟件。李洋更是將前期做代理時的客戶都轉移到“第一名”軟件中,聲稱原來的軟件免費升級,需要客戶當時的註冊用戶名和密碼,等以前的客戶切實體會到“第一名”軟件的好處後再付款。
  李洋通過自己的軟件,為自己創收,還影響了其他用戶的百度搜索的體驗,也為用戶帶來了潛在的危險,有可能帶來不可預期的財產損失。同時,他的作弊器軟件給百度公司帶來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和品牌形象受損等,對整個搜索引擎市場、互聯網生態產生的惡劣影響難以用經濟損失估算。
  在百度發現李洋的作弊器軟件之後,通過各種手段搜集了相關證據並報了警。很快,李洋和黃少偉一起被抓,面對檢察官的審查,兩人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近日,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以涉嫌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李洋、黃少偉提起公訴,兩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6個月和有期徒刑2年6個月,緩刑3年,違法所得予以沒收。(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標題:搞了個軟件幫人提升百度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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